清洁能源消纳现货交易或加速启动!两部委下发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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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8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意见》明确:   建立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现货交易机制。非水可再生能源相应优先发电量应覆盖保障利用小时数。   各电力现货试点地区应设立明确时间表,选择清洁能源以报量报价方式,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实现清洁能源优先消纳。市场建设初期, 保障利用小时数以内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采用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科学设定现货市场限价。电力现货市场申报和出清限价设置应以促进用户侧削峰填谷、消纳清洁能源和防范价格异常波动为基本原则,避免因上下限设置不合理而影响价格信号发挥作用。


  
以下为通知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规〔2019〕8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经信厅),北京市城管委,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中国三峡集团、国投、中核、中广核、华润集团,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推动落实。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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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清洁能源消纳现货交易或加速启动!两部委下发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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