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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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方案解读

2020年8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京交货运发〔2020〕17号,以下简称《激励方案》)。符合激励范围要求的业户,可在完成汽柴油货车报废或转出、新能源轻型货车购置上牌手续后,通过北京市新能源货车运营激励办理平台(https://bjyyjl.cbeex.com.cn,以下简称“办理平台”)向北京绿色交易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现就《激励方案》中有关激励范围、激励标准、资金申领程序和时间等相关事项进行解读:

(一)政策目的

为促进淘汰或转出本市汽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轻型货车,降低轻型货车的燃油消耗、污染物排放,推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激励范围

申请激励的车辆所有人须不存在工商经营异常情况、经营范围包含“道路货物运输”,且不得为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供养单位。同时,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累计报废或转出名下京籍汽柴油货车须达到5辆及以上、且更新不低于5辆(含)京籍新能源轻型货车;

申请激励的新能源轻型货车应具备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首次在本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同时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营运性纯电动轻型货车技术指南》(BJJT/0054-2020)要求(车辆应符合最大允许总质量<4500kg,核定载质量≥1200kg,货箱容积 ≥6m3的技术条件);同时,须将车辆定位监测、运输信息等相关数据上传至北京市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http://bj.zhihuihuoyun.cn)。

(三)激励标准

1.激励资金

一是可申请激励的车辆规模以实际更新的新能源轻型货车为基数,但上限不得超过报废或转出的汽柴油货车数量。

二是激励资金总额为7万元/车,分三期发放,分别给予3万元/车、2万元/车和2万元/车激励资金。

三是每期时长为12个自然月,且期内车辆在京行驶载货总里程不少于1万公里。

2.城区货运通行证奖励

对一次性报废或转出的汽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货车20辆(含)以上的企业,在资金激励基础上,叠加给予城区货运通行证奖励。

(四)激励资金申领程序及时间

符合激励范围要求的业户可登陆办理平台提出申请、注册账号、填写资质信息、提交备案材料等。《操作指南》或视频讲解可在办理平台自行下载。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业户须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完成汽柴油货车报废或转出,报废时间以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转出时间以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转出时间为准,且完成轻型新能源轻型货车购置上牌手续,其购置时间以车管所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二、政策问答

1、运营激励政策申请登录网址是什么?

答:https://bjyyjl.cbeex.com.cn

2、申请激励的车辆所有人需要哪些条件?

答:应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货物运输”,且不存在工商经营异常情况;

(2)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一年周期内,累计报废或转出名下京籍汽柴油货车须达到5辆及以上、且更新不低于5辆(含)京籍新能源轻型货车;

(3)车辆所有人不得为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供养单位。

3、申请激励的新能源轻型货车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激励的新能源轻型货车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一年周期内,首次在本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

(2)须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营运性纯电动轻型货车技术指南》(BJJT/0054-2020)要求,可在办理平台“新车信息”栏目查看车型;

(3)须将车辆定位监测、运输信息等相关数据上传至北京市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bj.zhihuihuoyun.cn)。

4、运营激励标准是什么?

答:可申请激励的车辆规模以实际更新的新能源轻型货车为基数,但上限不得超过报废或转出的汽柴油货车数量。

激励资金总额为7万元/车,分三期发放,分别给予3万元/车、2万元/车和2万元/车激励资金。

对通过初步审查及公示的车辆在完成车辆定位监测数据接和运输数据实时上传至北京市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后,开展运行监测,每期时长为12个自然月。期内车辆在京行驶载货总里程不少于1万公里,方可获得当期激励资金。

5、申领运营激励补贴流程是什么?

答:用户注册?系统登录?车辆激励申请?初步审核结果公示?车辆数据上传?运行监测?结果认定?结果公示?资金发放。

6、申领激励资金现场办理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车辆信息审核通过后,申请业户须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复印件提交至办理网点(网点信息通过办理平台查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提供的纸质材料,与办理平台审核通过的数据进行比对,包括:

(一)申请业户为企业性质的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购置的新能源轻型货车行驶证

(二)申请业户为个体工商户性质的须提供:

(1)经营者个人身份证明

(2)购置的新能源轻型货车行驶证

(三)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还须提供:

1.申请业户出具的《运营激励授权委托书》

2.代理人身份证明

7、都有哪些数据需要进行运行监测?

主要为申请激励的新能源车辆定位监测数据和运输数据。

8、运行监测期间对数据质量有衡量标准吗?

车辆定位监测数据需由申请业户在初步审查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北京市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同时,申请激励新能源车辆的运输数据应实时上传至北京市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

具体数据接入细则及要求可致电客服或在办理平台“办事指南”栏目中自行下载。

9、没报废燃油车辆之前可以提交申请吗?

答:不可以,需要在完成汽柴油货车报废或转出、新能源轻型货车购置上牌手续后申请。

10、报废或者转出数据以什么为标准?

答:报废是指将车辆送具有正规资质的报废解体厂进行拆解,转出是指将车辆转出北京市。相关信息以车管所数据为准。

11、咨询途径有哪些?

答:拨打客服电话010-68025211或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办理平台“办事指南”栏目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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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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