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氢不再纳入危化品!这一省开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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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广东省 12 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规定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制加氢一体化站,自7月1日起实施。

紧接着,河北省对绿氢生产进行了政策松绑。7月5日,河北省政府发布了《河北省氢能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的通知。该办法明确,氢能企业按行业类别归口监督管理,绿氢生产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这是国内首个对可再生能源制氢在危化品许可方面进行放松的省份。

管理办法明确,该许可仅限绿氢生产环节,氢能运输依然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应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的充装单位应取得充装许可。加氢站(含供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加氢站(含供氢站)应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或批复。化工企业的氢能生产,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此外,管理办法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电解水制氢(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等绿氢生产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

长期以来,国内政策将氢列为危化品范畴,制氢项目属于危化品生产领域,须安置在化工园区内,且需要取得危化品生产许可证。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氢能制造成本,限制了氢能行业发展。

2020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将氢能列为能源范畴。去年3月23日,《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出炉,首次明确氢的能源属性,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组成部分。

业内一直希望将氢气从作为“危化品”管理调整为作为“能源品种”进行管理。河北省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意味着对其率先对绿氢发展进行了政策松绑。

根据制取方式和碳排放量的不同,氢能可主要分为灰氢、蓝氢、绿氢三种。灰氢是指以化石燃料为原料制氢以及工业副产制氢;蓝氢是在灰氢制取的过程中使用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进行脱碳制氢;绿氢是通过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

电解水制氢目前主要有三种技术路线,分别为碱性电解水制氢、质子交换膜(PEM)电解制氢和固体氧化物电解制氢。火石创造发布的氢能行业报告显示,碱性电解槽制氢技术路线成熟,成本具有显著优势;PEM电解槽成本高,商业推广需要时间;固体氧化物水电解槽仍处于实验室研发阶段。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报告显示,以目前完成商业化进程的碱性电解水制氢为例,其电解液通常采用氢氧化钾,该成分具有腐蚀性,是制氢的消耗物,但是其电解过程并不会产生污染。这也要求电解槽中的极板、极框、隔膜、电极具有耐碱腐蚀的化学特性。

其中,隔膜等装置设备的作用是为了隔离电催化过程中产生的氢气和氧气,防止产生具有危险性的氢氧混合气体。目前还没有出现过电解水制氢在商业化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河北省在可再生能源和工业副产氢方面均有丰富资源。根据《河北省氢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河北省风电、光伏装机总量将达到9700万千瓦,届时全省风电、光伏发电预计可达到1350亿度,按20%电力储能调峰制氢计算,河北省可再生能源制氢潜在能力约49万吨/年。

此外,河北省还是焦炭、化工大省,焦炉煤气、氯碱、合成氨等工业副产氢充足。上述规划显示,“十四五”期间,结合各地市规划副产氢提纯项目,河北工业副产提纯制氢达到20万吨/年。

该规划同时提到,氢能生产、储运、加注相关的安全管理、检验检测和技术标准,需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行修订。本次管理办法针对绿氢的危化品许可放松,或是一次新形势下的尝试。

来源:界面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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