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现行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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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等。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加快以改革的办法推进建立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会议决定,抓住当前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电量已占约50%、电价明显低于标杆上网电价的时机,对尚未实现市场化交易的燃煤发电电量,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   基准价按各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具体电价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通过协商或竞价确定,但明年暂不上浮,特别要确保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   同时,居民、农业等民生范畴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电价,确保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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