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微信号:inencom)获悉,8月15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印发《江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据了解,《细则》中对风电场、光伏电站运行管理;新型储能运行管理;抽水蓄能电站可用率管理部署相关具体实施措施。例如《细则》明确,抽水蓄能电站开机成功率、工况转换成功率,应符合调度要求,每低 0.1%等效扣减利用小时 20 小时等。
原文见下:
关于印发《江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集团)企业,售电企业,有关电力用户,新型市场主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管理,持续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设,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有关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办制订了《江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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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罚款10万元/次!江苏两个电力管理细则正式印发(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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