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强化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工作安全措施落实 有效防范人身事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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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强化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工作安全措施落实有效防范人身事故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补齐企业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力,深入开展违章查处,规范现场作业人员行为,严格外包队伍准入,提高外包队伍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电力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作业安全危害分析和风险管理,提高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等事故防范能力。要严格“两票三制”,强化现场作业组织管理,落实作业安全措施,提高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力。

输煤、制粉系统以及防腐作业的工作环境相对恶劣,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情况与发电企业其他区域相比差距较大。各单位要对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对上述区域集中开展安全防护设施的排查治理,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现场照明,持续改进现场作业环境。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强化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工作安全措施落实有效防范人身事故的通知

国能综安全〔2017〕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

2016年至今,发电企业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工作过程中人身伤亡事故频发,截至2017年3月底,已发生人身伤亡事故15起,死亡17人。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部分企业对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工作安全管理不严格、反违章工作不深入,现场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警示不到位,没有深刻吸取以往事故教训,致使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为进一步强化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工作安全措施落实,有效防范人身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补齐企业安全管理短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工作安全管理,深刻吸取以往事故教训,认真组织排查本单位相关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及时消除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补齐企业安全管理短板。

二、强化安全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力。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安全规章制度和标准,加强作业安全危害分析和风险管理,提高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等事故防范能力。要严格“两票三制”,强化现场作业组织管理,落实作业安全措施,提高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力。

三、深入开展违章查处,规范现场作业人员行为。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现场反违章工作,建立违章查处的长效机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查处违章职责,强化反违章工作的全员参与,特别要针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重大作业,加强现场违章查处的频次和力度,严格曝光、考核,形成反违章的高压态势,切实规范现场作业人员的工作行为。

四、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持续改进现场作业环境。输煤、制粉系统以及防腐作业的工作环境相对恶劣,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情况与发电企业其他区域相比差距较大。各单位要对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对上述区域集中开展安全防护设施的排查治理,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现场照明,持续改进现场作业环境。

五、严格外包队伍准入,提高外包队伍安全保障能力。各单位要从外包队伍资质、人员素质、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严把外包队伍入厂关,加大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工作等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力度,将外包队伍及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落实,坚决清退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队伍和人员,提高外包队伍安全保障能力。

六、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提升安全技能。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日等安全培训长效机制,以安规、反措等应知应会内容为重点,结合各岗位及人员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培训效果,要加大相关事故案例学习,用血的教训警醒员工,深刻理解“安全为了谁”的内涵,让安全变为主动行为和内心要求,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提升安全技能。

七、加强电力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有电力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检查企业贯彻落实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工作防范事故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安全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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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强化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工作安全措施落实 有效防范人身事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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