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地热资源税

adminer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页岩等9种矿产品开征资源税的通知》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辽宁省开始征收地热资源税,征收方式为从量计征,无论商用、民用统一为每立方米6元,纳税人需按月进行纳税申报。市地税局昨日提醒:地热资源税不等于水资源费。二者的区别在于费和税,地热资源税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由水务管理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地热资源属于能源矿产类,温度下限为25℃,是地质时期的产物,具有不可再生的特点。地热资源的开发对象是热能,水只是热能的载体。我市征收的地热资源税征税对象是指温泉和25℃以上地下热水。大连地区的地热资源丰富,为中生代盆地地热,温泉类型多样。以碳酸氢钠、氟性偏硅酸、碳酸钠、氯化钠和硫酸根离子型为主,偏碱性居多,富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的标准,我市的地热资源主要分布在12个地段,包括瓦房店龙门汤,普兰店安波、俭汤,庄河步云山、蓉花山、暖水屯,金石滩度假区,星海湾,开发区韩家屯,甘井子区成园山庄、翔龙山庄,旅顺老铁山。据统计,大连地区共开采地热资源井38处,在用30处,约130户企事业单位涉及应用地热资源。市地税局提醒开采使用地热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月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税,对于购买未税地热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也需按月进行纳税申报和代扣代缴资源税。

据了解,我国的一些一级城市已经明确了地热资源管理主体,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地热资源管理职能理顺,地热资源的水资源费会相继取消,企业的经济负担将会大幅减轻。而国家也会日益重视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利用,势必将投入更多的财力、物力应用到地热资源的维护、监控、多方利用上,同时带动地热资源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应。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辽宁: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地热资源税

文章链接:https://www.xtxzp.com/1586.html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行业标准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