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年内计划出台多项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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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计划2015年出台多项能源产业政策。这些政策既涉及宏观管理层面,又包括微观产业发展领域。


 

  具体而言,包括出台电力“十三五”规划原则要求、鼓励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若干意见、煤化工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煤炭科学发展若干意见、关于能源简政放权配套措施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浙江省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的若干意见、关于煤炭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国家能源局强调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同步,实现规划(计划)、政策(规定)、规则、监管“四位一体”,做到“四个同步”。

  在能源规划上,按照安排今年将形成“十三五”能源发展的总体思路,同时开展煤炭、电力、油气、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并与能源总体规划衔接。

  为做好电力规划,能源局计划出台《关于“十三五”电力规划的原则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突出统筹电源与电网发展,煤电与清洁能源发展,发电与调度,各类电源基地布局与重要电力通道布局。

  在地方能源管理上,国家能源局将浙江列入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名录,将出台《关于支持浙江省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的若干意见》,支持浙江在煤电节能改造、非化石能源发展、能源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先行先试。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根据相关创建方案,浙江计划通过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成为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综合示范基地、清洁能源科技创新基地、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实践基地。

  从重点能源项目管理上,能源局强调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计划出台《关于鼓励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的若干意见》。

  意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煤电节能减排成效的评价和考核,对于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省(区、市)和发电企业给予有效激励,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给予约谈,特别差的要采取项目限批等措施。

  国家能源局对煤化工仍然采取从严的态度。今年内将出台《关于有序开展煤制气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稳步推进煤制油产业化示范的指导意见》。

  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提出,2015年坚持“清洁高效、节水环保、合理布局、示范先行”的发展原则,抓好煤制油、煤制气示范工程建设。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管,严禁非示范项目擅自违规开工建设,防止“一哄而上”和无序低效污染发展。在煤炭行业发展上,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集约开发、绿色开采、高效转化、清洁利用”的发展方针,推动煤炭安全、绿色、集约、 高效发展。近期,国家能源局将出台《关于煤炭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

  新奥集团董事局主席王玉锁认为,在我国能源变革趋势下,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将长期存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未来几十年的发展方向。“未来,煤炭大规模运输的状况将不复存在,除煤源地外人们甚至见不到煤炭,煤炭的直接燃烧将被清洁利用替代。”

  王玉锁说,清洁低碳的天然气替油代煤是大趋势,需要不断扩大市场供给。在能源生产和消费秩序变革中,煤炭企业不应该只卖煤,而应通过煤催化气化、地下气化、超临界气化、加氢气化等技术创新,变身为煤基清洁能源产品和服务方案的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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