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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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获悉,12月14日,浙江省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印发海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办法所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并入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并具备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项目设施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箱、防雷接地棒及钢(其他防锈材质)结构支架等部分,项目屋顶擅自架设的砖混结构支架或设备用房不属于光伏项目设施。

全市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须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项目施工单位须符合本办法的备案管理要求。

原文如下:

来源: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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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浙江海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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